碳中和与经济发展如何实现双赢?
《金融时报》记者: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在1990年就已实现碳达峰,承诺的碳中和时间多数在2050年。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普遍预留了60年的时间,来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而我国作出的承诺是用发达国家一半的时间(30年)从碳达峰实现碳中和。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在此时提出碳中和目标,是基于对科技发展的预期和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入思考之后,慎重作出的重大战略决定。从国际角度看,新冠肺炎疫情强化了全球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全球有120多个国家和欧盟正在努力实现到205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的目标。从国内角度看,实现碳中和本身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且与我国秉持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高度契合。
然而,市场普遍关注到,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正处在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能源消耗为碳减排行动带来挑战。那么,我国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调整是否会影响经济增速?碳中和与经济发展可以实现双赢吗?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遥:
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任务的确十分艰巨,而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碳减排这一对“矛盾”,唯一的办法是,我国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等都向低碳深度转型。
以能源结构为例,目前我国化石能源占比高达85%,其中煤炭占比为57%,要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化石能源占比要降到15%甚至10%,非化石能源占比要达到85%甚至90%,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变化,需要付出许多努力。
回顾人类现代经济的发展,每一次科技革命无不是能源和通信技术的革命,而每一轮的科技创新都会令一些新兴经济体的“后发优势”更为明显。目前来看,我国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电池等领域已跻身全球前列,而且都具有全产业链优势。可以说具备了实现碳中和的技术条件。
我国明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时间表,意味着转型的路径已经清晰,极大地降低了新能源、新技术投资的不确定性,大量市场化投资的进入,会加速绿色能源、节能降耗、碳捕捉、碳中和等技术进步,进一步降低碳中和的难度。碳中和承诺也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真正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对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消费成本是否增加 消费者如何主动参与?
《金融时报》记者:面对碳中和这一目标,普通消费者关注的是,这会对其日常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在选择是否购买更加绿色的产品时,他们考虑得更多的是,消费的成本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实际上,消费者偏好不仅决定了自身的行为方式,而且对生产决策也会产生引导和制约作用,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决定性因素之一。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从两方面发力,一方面是从生产端减少碳排放;另一方面是从消费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除了更加深入地践行绿色消费外,事实上,个人投资者已经被允许参与碳市场交易。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不仅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也包括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2021年1月,全国首个碳中和垃圾分类站落地四川成都,居民可以投放自己日常产生的可回收物,通过回收抵消碳排放量,还能获得收益。
您认为,消费者行为是否会因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而发生改变?未来,个人又将如何参与到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过程中?
德勤中国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主管合伙人谢安:
从短期来看,碳减排对企业而言意味着额外的碳成本,这些成本最终会转嫁到商品价格上,碳中和的最终买单主体主要是消费者。但从长远来看,通过对消费者进行碳约束,减少其对高碳商品的支付意愿,能够引导企业通过改进技术和创新工艺来减少碳排放,同时降低其他相关的减排费用。因此,碳中和将带来更经济、更清洁、更安全的能源结构,消费者也将受益于碳中和。
此外,可以从碳普惠机制的角度来理解碳中和对于消费者的影响以及消费者如何参与。碳普惠是普惠金融的衍生,是为给市民和小微企业的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价值而建立的激励机制。依托碳普惠平台,公众的低碳行为可以量化为减碳量,并转化为相应的碳币。消费者用碳币可在碳普惠平台上换取商业优惠、兑换公共服务,也可进行碳抵消或进入碳交易市场抵消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消费者对于低碳行为的热情十分高涨,很多地方试点的碳普惠平台和产品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自发参与。碳普惠也写入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计划》,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低碳冬奥。
2020年,广州碳普惠平台正式上线,用户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低碳行为可以转换成碳积分,兑换商品或者折扣券,部分行为碳减排量经核证后还可进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变现。可以预见,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碳市场将进一步完善,碳价值将逐步提升,未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个人通过碳普惠等方式参与到碳市场中来。
对金融管理部门意味着什么——
碳中和相关考核力度会加大吗?
《金融时报》记者:据市场机构测算,在碳中和愿景下,我国所需要的绿色低碳投资规模或在百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毫无疑问,其中绝大部分需要通过金融体系动员社会资本来实现。如何引导巨量金融资源流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是摆在金融管理部门面前的课题。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绿色金融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或是两个重要抓手。
毕竟,只有在标准体系设置完善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才能根据相应标准体系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引导资金流向低碳减排项目。但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碳中和目标不完全匹配,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尚未做出完全符合“净零碳排放”要求的调整。以碳中和目标为约束条件,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将是监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则主要是为了解决商业银行支持绿色项目的积极性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绿色项目融资期限长,而商业银行负债期限短,流动性不匹配,构成了金融资源顺利进入绿色低碳领域的障碍。因此,对商业银行的激励性措施备受市场期待。
下一步,哪些激励机制有可能被纳入金融管理部门的考虑范畴?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的评价考核力度是否会加大?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期限错配的确是绿色融资的痛点问题。目前来看,货币政策操作将绿色信贷纳入了合格抵押品的范围,部分地方还针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出台了地方的贴息政策,这些都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绿色金融还可以参照普惠金融的相关扶持政策,使定向降准惠及绿色信贷,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或者在LCR(流动性覆盖率)和NSFR(净稳定资金比例)两大流动性指标计算中,降低绿色项目对流动性消耗的权重,从而解决很多绿色项目融资期限长、银行资产与负债流动性不匹配的问题。
此外,近年来,市场上对于降低绿色融资风险权重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根据市场实践,从2013年我国开始有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以来的8年中,每年统计的绿色信贷不良率大致只有信贷总体不良率的25%左右。从这个角度看,银行给绿色项目提供的信贷融资实际上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对其设定更低的风险权重符合风险资本管理的内在要求。
与降低绿色信贷的风险权重相呼应,绿色债权则可以考虑在破产法中优先受偿。这相当于提高了绿色债权的优先级,能够显著降低绿色资产的信用风险,使得绿色资产成为更加安全的资产。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或将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评估体系(MPA),把绿色信贷业绩评级和未来细化的气候相关业绩评级纳入MPA当中,激励金融机构业务向碳中和目标倾斜,以制度创新激发绿色金融内生动力。
对银行机构意味着什么——
气候投融资迎来新风口 对银行是机遇还是挑战?
《金融时报》记者:今年2月,由6家商业银行承销的全国首批碳中和债全部完成发行,发行金额合计64亿元人民币。当前释放的各种信号均表明,未来气候投融资必将成为热点。2020年10月,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对气候投融资作出顶层设计,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层面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望正式成立。
但与此同时,我国气候投融资的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地方试点等均处于研究或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有效推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整体推动力量,并且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对碳达峰、碳中和业务经验较少、知识储备相对匮乏。那么,气候投融资这一新风口,对银行来说,是机遇还是挑战?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
在碳中和目标下,银行金融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面临调整。这体现在金融业务支持的行业结构将会发生巨大变化,银行信贷业务将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银行早日转型将更容易获得可持续发展机遇。
在碳中和愿景下,创新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产品是未来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的重要发展方向。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加速,也将促使碳金融空间被逐渐打开。碳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将成为商业银行创造利润增长点的新蓝海,银行机构不仅可以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确立先发优势,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咨询、中介方面的资源,积极为碳交易提供相应服务,挖掘利润空间。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需要高度关注碳中和目标带来的转型风险,包括政策变化、技术突破或限制以及市场偏好和社会规范的转变等。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尽快开展定量分析与压力测试,加强气候风险管理和披露。如降低高碳资产配置、逐渐建立全面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气候相关领域信息主动披露等。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建立中长期的自身气候表现目标,加强自身碳足迹管理,不断提升自身气候表现,从而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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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
“碳”即二氧化碳,“中和”即正负相抵。排出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被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从而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就是所谓的“碳中和”。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碳达峰
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再慢慢减下去。
碳足迹
它表示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越多,导致地球暖化的元凶二氧化碳也制造得越多,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越小。
产品碳足迹,是指沿着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开采、制造、运输、分销、使用到最终废弃阶段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它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
碳普惠
是指低碳权益惠及公众的具体表现。碳普惠制是为市民和小微企业的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价值而建立的激励机制。鼓励公众自愿践行低碳,对资源占用少或为低碳社会创建做出贡献的公众和企业予以激励,利用市场配置作用达到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通过消费端带动生产端低碳,通过需求侧促进供给侧技术创新。
目前,广东省首批的碳普惠制工作试点地区为广州、东莞、中山、河源、惠州、韶关六个地市。依托碳普惠平台,与公共机构数据对接,量化公众的低碳行为减碳量,给予其相应的碳币。公众用碳币可在碳普惠平台上换取商业优惠、兑换公共服务,也可进行碳抵消或进入碳交易市场抵消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权交易
比如某个用能单位,每年的碳排放限额为1万吨,如果这个单位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染排放,每年碳排放量变为8000吨,那么剩余的2000吨,就可以通过交易出售,而其他用能单位因为扩大生产需要,原定的碳排放限额不够用,也可以通过交易购买,这样,既控制住了整个大区域的碳排放总量,又能鼓励企业提高技术、节能减排。
(资料整理:赵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