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主动履行减排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做出庄严承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此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国内多个重要场合提到碳达峰、碳中和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对“双碳”工作进行了部署。如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能源低碳转型,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强化顶层设计
在政府层面,应当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全局,坚持“全国一盘棋”,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展开。在体制上,应当加强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实现党政同责,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中央对各地“双碳”工作的指导,以巡视等方式进行督导和监察,既要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的审批和上马,又要及时纠正运动式减碳的问题。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减排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等法律的修订,健全各项工业生产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制定系统的财政、货币、投资政策,在财政税收、金融体系上为低碳减排保驾护航。在机制上,政府应当积极发挥对碳排放主体的监管作用,做好碳交易市场的裁判员,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以全国碳市场为核心,区域碳市场为辅助,自愿减排市场为补充,在此基础上发展碳金融衍生品市场,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碳市场格局。
推动技术优化升级
在企业层面,推动技术优化升级,积极调整产业和能源使用结构,推动全流程绿色低碳发展。在能源供给端有序推进能源清洁化替代,在能源消费端推动电能化替代。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第二产业节能降碳和绿色低碳转型,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包括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投入。要调整能源结构,根据我国能源开发与利用的实际情况,合理开发新能源,加快绿氢技术的研发,科学审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发展水电、核电,推动水风光一体化发展,以新能源互补推动区域互济。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推动工业生产电气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使用,推广新能源汽车与电网的能量互动试点,以数字化手段监测能源使用状况,依托“云平台”等技术工具实现能源使用智能调节。在能源输送环节,提升电网配置,推进新能源储能技术发展。
鼓励全民参与
在社会层面,鼓励全民参与,从日常生活点滴中促进低碳减排。要引导公众转变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在衣食住行各方面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建立个人“碳账户”,构建碳普惠机制,打造碳普惠整体运行平台,健全交易和激励机制,让个人能够从减碳行动中获益。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社区,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基层治理之中,发挥多元共治的作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培养公众低碳减排的意识,优化公众行为习惯,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处理好三对关系
推进“双碳”工作过程要处理好三对关系: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发展与降碳的关系。在处理整体和局部关系时,第一是要做好政策衔接和协同,防止出现上下级、条和块、不同部门间政策打架的问题;第二是要尊重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事实,利用资源优势,推动区域联动和互补,不搞“齐步走”和“一刀切”。在处理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时,应当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明确碳达峰和碳中和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在“十四五”“十五五”阶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使用的达峰时段,有序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推进碳达峰,在碳达峰之后制定逐步实现碳中和的行动方案。在处理发展与降碳关系时,要明确“立”与“破”的辩证关系,必须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减碳工作。要避免四种问题:一是要避免“碳冲锋”,抢在碳达峰时间点之前盲目上马“两高”项目;二是要避免盲目套用相关概念,在没有搞清运行机理和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三是要避免空喊口号,却没有具体行动方案;四是要避免制定不切合本地发展实际的政策,唯恐跟不上形式,在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下争先恐后,急功近利,以停工停产等粗犷的处理方式对待碳达峰目标。
要充分认识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性和系统性,提升化石能源的利用效率并开发多元化利用途径。实现中央和地方联动、全国区域间联动、线上控制与线下发展联动、国际国内联动、金融行业与实体行业联动、减碳工作和扶贫等其他工作联动。进而保障政令畅通,避免执行的偏差,建立完整而有效的政策体系、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推动全国大市场的建立,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使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