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近日发布,为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低碳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内源动力和必然要求。农村地区蕴藏着巨大碳减排潜力,可通过乡村振兴事业得到有效激发。如若根据农村地区特点,通过推广低碳技术,推广碳普惠引导机制,积极引领农村地区低碳发展,势必为我国如期实现减排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农村地区推进低碳发展应瞄准4个重要着力点。
一是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之机,加快实现农村产业结构新升级。经济起点较低的农村地区应搭乘产业扶贫顺风车,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将碳减排作为重要工作模块嵌入乡村振兴整体布局,实现经济脱贫与绿色低碳发展无缝衔接。
二是借助能源结构加速调整的大趋势,同步实现农村供能模式新升级。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其中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化”取暖为环境质量改善做出重要贡献。在此基础上,农业农村部门和能源部门应形成合力,积极探求“后双替代”时代农村能源发展新方向,探索采用优质新能源,如光伏发电、风能等,以顺应新形势下碳减排工作要求。
三是借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利形势,尽快实现农村监管方式新升级。将碳减排纳入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特别是要充分植入基层,利用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形成的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实现减碳降污同步发力,协同增效,齐头并进。
四是依托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探索推动农村生活方式新升级。通过宣传引导和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交通出行、消费、教育等方方面面,使农村居民愿意接受并乐享绿色低碳生活。
我们应清醒认识到,推进农村低碳发展仍存在一些难点。例如,长久以来在传统影响下,认识与观念难以推陈出新、治理模式难以与时俱进、市场机制难以有效介入并自由发挥作用、部门协作尚不充分、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等。在农村地区形成低碳发展的良性循环,还需要多方达成共识,积极投入,充分合作并发挥合力。
把握系统性。理顺各层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的系统工作体系。纵向来说,省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布局具体碳减排项目落地选址、安排资金技术扶持、设置工作试点等方面要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给予下级相关部门充分有效指导,并通过监督、考核、奖补措施形成足够的工作推动力。横向来说,农业农村、能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发挥各自优势,特别是开展涉及职责交叉领域工作的过程中,建立统筹协作机制,以此带动农村地区构建产业、能源、生产生活方式等多维度立体低碳体系建设。
把握多元性。无论推广低碳技术还是碳普惠制,因地制宜方能因势利导。需从社会经济基本条件、资源禀赋特征、地域文化背景、人口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充分考量,以发展的眼光确定适宜引进推广的碳减排项目,避免盲目复制、产业趋同。例如,在农村发展时下较为热门的生物质技术时,需根据当地原辅料收储运输条件、政策及资金配套能力、市场培育潜力、人力投入程度等多方因素,确定秸秆、畜禽养殖废物等生物质深度利用的具体方向。
把握专业性。在规划农村地区低碳发展早期就引入专业力量,使之协助制定政策,并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养殖管理等传统第一产业发展模块,以及乡村特色产业开发、人居配套等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模块低碳政策落实全过程。帮助诊断传统发展模式下形成的不良思维定式,对症消除低碳发展阻力。
把握普惠性。让农村地区大多数群众认识到,低碳生产生活带来的社会效益能够让尽可能多的人公平享有。可以通过经济激励手段,让农村群众参与当地低碳项目的建设运行,分享经济与环境双重红利。创新宣传模式,开发诸如“碳汇、碳排放、环保生活计算器”等兼具趣味性、参与性和科普性的好工具,获取群众更广泛的认同。注重收集掌握农村群众对于低碳生活的重点需求,使碳普惠制与群众需求充分、有效对接。此外,利用年轻群体易于接受并自觉践行社会新风尚的特点,以“新”带“老”,扩大碳普惠的受众接纳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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